以“观”促学 以“评”带训——澧县人民检察院开展观摩庭审评议活动
2023-03-10 16:20:55
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周萌 | 作者:郭玮 | 点击量:7046
湖南法治报讯(见习记者周萌 通讯员郭玮)
为贯彻落实建设学习型检察院培训方案要求,进一步强化青年干警人才队伍素能建设,提升青年干警业务素质和办案技能,3月9日,澧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杨某某贪污一案庭审观摩及庭后评议活动,澧县监察委员会、澧县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工作人员参与庭审旁听。
庭审现场
在庭审过程中,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,紧扣犯罪构成要件对被告人展开法庭讯问,并依法举证质证。在法庭辩论环节,公诉人突出强调了被告人杨某某的主体身份,就法律适用及量刑情节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,同时,深刻阐述了作为一名国家工作人员应该守住的“底线”与职业素养,对被告人及旁听人员开展了法庭教育,展现出公诉人的良好形象,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。被告人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,当庭认罪认罚,本案将择期宣判。
“我觉得法庭讯问可以更细致化,让旁听的干部职工更加了解清楚案情。”“虽然是已经认罪认罚了的案件,但是法庭辩论阶段针对性不强……”旁听人员如是说。
庭审结束后,考评组开展了评议座谈会,针对公诉人在庭审过程中的法庭讯问、举证质证方式、文书质量、证据分析与运用、临场表现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,有力提升了庭审评议的质效,让参与干警获益良多。
院党组副书记、副检察长陈红梅认为,此次庭审活动整体效果较好,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。她表示,下一步将组织更多的听庭评议活动,通过评查倒逼每位公诉人找差距、补短板、练真功,同时不断夯实青年干警基本素能,促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。
一审:周芝华
二审:伏志勇
三审:万朝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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